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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21-06-18

来源:哈铁分院宣教处

编辑:王川

审核:吴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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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深入挖掘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为实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依托办理涉黑恶案件,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98份,收到回函98份,涉及社会治安、市场流通、乡村治理、交通运输、金融放贷、教育卫生、工程建设、自然环保、文化旅游等9个领域。
     一、提升靶向性,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一是聚焦农村区域,巩固基层政权。一些黑恶势力采取“霸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村民,为非作恶,引起检察机关高度关注。立足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共制发乡村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巩固基层政权抵御黑恶势力侵蚀。如双城区院在办理岳某某恶势力团伙一案中,发现岳某某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独断专行。其不再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仍然继续行使村委会主任职权,造成恶劣影响,遂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村级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管。二是着眼重点领域,助力综合整治。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流通等领域黑恶案件发案规律,确定监管责任单位,分析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哈尔滨市院在办理陈某涉黑案件中发现,市场监管部门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将市场对外承包,委托社会机构对辖区内的市场进行管理,但缺乏制约与监管,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他们利用监管部门赋予其的“职权”,巧立名目,强行向商贩收取“管理费”,破坏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影响了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作为,向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堵塞行业漏洞。三是关注校园周边,保护重点人群。巴彦县院在办理董某某恶势力团伙一案中,发现该恶势力团伙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无校车标牌的车辆、雇佣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活动,给当地中小学学生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在经过周密的调查和论证后,该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部门的职责,防患未然,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巴彦县教育局已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治理,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师生进行了乘车安全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聚焦规范化,切实提升建议质量。一是做实调查工作。坚持“凡事必调查”,把调查核实作为重中之重。依法、全面、客观地调查、收集证据,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工作流程等,做到事实清楚、准确。结合被建议单位职责充分说理论证,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度,确保“发出一件、成立一件”。五常市院在办理戚某某涉恶集团、汪某某涉恶集团具体案件时,发现当地民政局、发改局在行业价格标准制定、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责任缺失问题,遂制发检察建议3份,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并积极整改。二是实行案件化办理。严格按照立项、调查、制作调查终结报告、制作检察建议书、层报审批、送达、抄送备案、督促落实的流程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立项、制发需要报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决定;签发前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审核,制发后报送上一级院的对口业务部门和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备案,并由原承办检察官负责督促落实。如曹某某恶势力团伙多次敲诈勒索驻村企业,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发展,造成招商引资企业破产。香坊区院严格按照高检院、省院文件规定,案件化制发检察建议,有效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落实省院制定的关于规范检察建议监督工作、检察建议宣告、公告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市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
     三、注重实效性,督促取得最佳效果。一是密切跟踪问效,推动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实行检察建议台账化管理,承办检察官专题访查、专人联系、专项推进,采取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始终保持与被建议单位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整改情况,促进问题整改。如李某某恶势力集团经营黑救护车,非法控制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住院病患和逝者遗体转运市场,强迫家属接受服务。南岗区院制发检察建议后密切跟踪整改情况,多次进行回访,确保建议内容落实落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完善了《救护车管理制度》等制度,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创新方式方法,促进综合治理取得实效。紧盯整改效果,创新方式方法,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自选动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哈尔滨市院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书面通报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被起诉情况,促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深化“两法衔接”,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被起诉的情况,市院及时进行统计,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通报了全市下辖的5个区(市)16名村两委人员涉黑恶被起诉情况,促进行业部门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联动融合,推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抵御黑恶势力侵蚀,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制定了《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为规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高检察建议质效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市扫黑办统一部署,督导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责任单位会商会、基层单位座谈会,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三书一函”集中反映的重点问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等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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